一、项目审批流程
(1)划拨类
- 发改委·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
- 自规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选址方案通过后核发)
- 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批复
- 自规局·用地规划许可证
- 自规局·划拨决定书(土地权属证明)
- 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见划拨决定书后即可办理)
- 住建房·施工许可证
- 住建局·竣工验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2)出让类
工业项目:
- 发改委·备案
- 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同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 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
- 住建局·施工许可证
- 住建局·竣工验收,看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非工业用地:
- 房地产开发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 发改委·备案
- 自规局·用地规划许可证
- 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
- 住建局·施工许可证
- 住建局·竣工验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相关问题
(1) 哪些项目需要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答: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申请或核准前,应当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其他建设项目不再需要申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哪些项目需要办理用地预审?
答: 单独选址项目一般都是先有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后申请用地,一般需要办理土地预审。
圈内采用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必须办理土地预审。
圈内招拍挂方式供地的,不在需要办理土地预审。
(3)规划选址如何进行?
答:(个人理解)在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划确定用地范围 。
(4)如何办理用地预审?
答:(个人理解)持有用地范围红线、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等资料,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