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股东
一般股东是指持有公司一般股股份的出资者。一般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一般权力的股份。
一般股的权力:
1、获得股利的权力。一般股股东在股市付出完债息、优先股股息后,能够获得股利,具体有多少要看公司净利润。
2、一般股持有人能够全面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参加严峻选择方案和挑选管理者等权力。任何一般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即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假设不肯参加,也能够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3、享有优先认股权。当上市公司增发一般股时,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增发股票的权力,并且认购价还或许低于市价。
4、享有资产分配的权力。当公司因破产或毕业而进行清算时,一般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一般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假设没有剩余资产只能作罢。
2、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缺少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选择发生严峻影响的股东。
控股股东分为肯定控股(占比逾越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3、大股东
大股东是指持股比例占比较大的股东,大股东持股比例的规矩没有标准,有的公司持股百分之10便是大股东,有的要在百分之49以上。
判别上市公司股东是否具有大股东身份,应当将其通过各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以及使用别人账户所持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与其通过转融通出借但没有偿还,或者通过约好购回式证券交易卖出但没有购回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合并核算持股。
4、实践控制人
实践控制人是指通过出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分配、实践分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有确凿证据标明其不能主导公司相关活动的在外):
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能够实践分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逾越30%;
3、通过实践分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践分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选择发生严峻影响。